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精神,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决定在全市高校范围内继续开展“我为资助代言”十佳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鼓励广大高校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利用暑假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成效,进一步提高资助政策知晓度,增强防诈骗意识,促进高校学生资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计划
6月,各二级学院精心组织,详细策划,广泛动员学生。
6-7月,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线上招募和培训,设定具体招募要求,实施系统宣传内容培训。
7-8月,各二级学院利用暑假安排资助宣传大使线上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可以是线上“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也可以是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线上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和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9月,各二级学院召开本学院2021年暑期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工作总结会,开展本学院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
9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宣传大使工作总结报学生处(报送邮箱:49795000@qq.com),总结材料包括:1.2021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工作开展情况;2.资助宣传大使名单汇总表(附件1);3.照片视频等。
9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报送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人选及材料(1.推荐表;2.个人介绍及宣传活动总结;3.证件照及活动照片;4.30秒个人参加评选视频),每个学院推荐名额限1人(往年已参加全市评选的学生原则上不再推荐)。
10月,学校组织开展评选,选拔推荐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名额限1人)。
11月,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开展全市评选。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生处:曹东燕,38223269;电子邮箱:499795000@qq.com
学生处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