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卓越奖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5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现开始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卓越奖学金评定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及同学按2018版《学生手册》中《“优秀学生卓越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要求进行评选,评选工作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优秀学生卓越奖学金

1优秀学生卓越奖学金申请内容为个人项目的,由学生本人填写《优秀学生卓越奖学金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交所在二级学院初审。

申请内容为团体项目的,由团队负责人填写《优秀学生卓越奖学金申请表》并附全体获奖成员名单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由组织该项目的校内相关部门填写审核意见后交所在二级学院初审。

学院可参考下发的优秀学生卓越奖学金认可比赛项目名单进行审核,确实符合学生手册规定但不在认可比赛项目目录内的比赛项目单独备注上报讨论。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后填写《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卓越奖学金汇总表》签字盖章后将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并上报学生处(顾涵婷)。

2、本次优秀学生卓越奖学金原则上对获奖时间在202033日至202133日期间发生的内容进行评定。优秀卓越奖学金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上报截至日期为202149日。

各二级学院(系)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仔细审核,严格把握评优标准,宁缺勿滥。

学生处

202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