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市教委召开的资助工作布置会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分配和相关要求进行布置。具体如下:
一、名额分配
二、分配原则:
1、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分配名额为校内选拔上报名额,分配原则参照在校各学院参评人数比例计算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原则按上级有关规定(沪教委学[2019]31号)计算分配。
3、国家助学金名额需和上级分配的名额一致,请各学院按照实际分配的名额评选。
三、工作时间安排
项目 | 时间 | 责任对象 | 具体事宜 |
国家奖学金 上海市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 9月6日左右 | 学生处 | 对二级学院相关辅导员进行“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息化平台”业务进行相关培训 |
9月23日前 | 二级学院 | 完成院内评定工作、公示、系统上报、打印并上报样表及佐证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 | |
9月24日前 | 学生处 | 完成复审 | |
9月27日前 | 二级学院 | 完成样表打印上报 | |
9月29日 | 学生处 | 样表交市中心审批 | |
9月30日(暂定) |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 会议讨论通过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单并公示 | |
10月15日前 | 学生处 | 完成系统上报、表格签字盖章、报告及其他相关上报材料并上报 |
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化工作平台(奖学金部分系统)培训另行通知
望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按时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学生处
20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