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 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 181号)精神,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在全市高校范围内继续开展“十佳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为此,我校将组织开展校内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拔评比,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鼓励广大高校奖学金获奖学生和受助学生利用暑假回家乡回母校,深入基层一线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成效,大手牵小手,有效搭建从小学、初中到高中和大学学段之间的资助衔接,促进高校学生资助事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计划
4月,发布通知正式启动评选活动,各二级学院及时将活动通知至学生,精心组织,详细策划。
5-6月,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招募和培训,设定具体招募要求,实施系统宣传内容培训。
7-8月,各二级学院利用暑假安排资助宣传大使返乡回母校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可以是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可以是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也可以是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处理日常工作,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9月,各二级学院对本院2019年暑期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电子版和照片视频等素材于9月20日前报学生处,开展各学院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
9月底,各二级学院将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人选及材料报学生处,每个学院推荐名额限1人。
10月,学生处组织开展评选,采取视频播放和现场演讲方式(视频播放30秒,现场演讲围绕亲身宣传经历以讲故事形式呈现,具体要求另发通知)。选拔推荐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顾老师 38223285
电子邮箱:guht@sdju.edu.cn
学生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