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校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4月2日(周六)至4月4日(周一)放假,共3天。4月5日(周二)正常上班。

劳动节:4月30日(周六)至5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5月3日(周二)正常上班。

请各单位安排好相应的教学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教务处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