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留学生住宿安排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1

各相关二级学院、留学生:

   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6-2017学年起,学校临港校区外国留学生住宿将作如下调整:

   一、学校不再提供留学生校内住宿,留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申请到宜浩欧景(杞青路233弄,靠近铃兰路)住宿,或校外自行住宿。

    二、宜浩欧景实行社会化管理,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1、住宿费:

  • 两室一厅:总价1200/月;(4人住,则300//人;2人住,则600//人)

  • 一室一厅:总价900/月;(2人住,则450//人;1人住,则900//人)

  • 每学年计12个月收取住宿费;

    2、水电煤费:

    根据实际使用量,按月由留学生个人缴纳或分摊缴纳。

    3、学校补贴政策:

   凡申请居住宜浩欧景满一年的,每人每年可享受交通补贴500元、水电煤补贴100元。

    三、具体搬迁安排:

时间节点

对象

具体安排

负责部门

531日前

全体临港校区住宿留学生

到二级学院登记暑期及下一学年住宿情况

二级学院

617-20

暑期不在临港校区住宿的留学生

整理打包个人物品,统一寄存到指定地点

二级学院

816-20

暑期暂住临港校区的留学生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提取行李搬迁至宜浩欧景或校外居住地

二级学院、

国交处、

学生处、

92-4

暑期不在临港校区住宿的留学生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提取行李搬迁至宜浩欧景或校外居住地

二级学院、

后服中心、

学生处

 

   四、凡申请居住宜浩欧景的,可由学校统一协调变更外来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在校外居住的留学生,搬迁至校外24小时内,须自行到所属派出所办理外来人员临时住宿登记。

以上事宜,请相关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到位,并做好留学生住宿登记汇总,于61日前汇总至国交处。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后勤基建处

2016526

附件1Notice for Accommodation Arrangement for the Academci Ye (17.12 KB)

2016-05-30 14:20


附件22016-2017学年留学生住宿登记汇总表.xlsx (13.27 KB)

2016-05-30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