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留学生:
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6-2017学年起,学校临港校区外国留学生住宿将作如下调整:
一、学校不再提供留学生校内住宿,留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申请到宜浩欧景(杞青路233弄,靠近铃兰路)住宿,或校外自行住宿。
二、宜浩欧景实行社会化管理,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1、住宿费:
两室一厅:总价1200元/月;(4人住,则300元/月/人;2人住,则600元/月/人)
一室一厅:总价900元/月;(2人住,则450元/月/人;1人住,则900元/月/人)
每学年计12个月收取住宿费;
2、水电煤费:
根据实际使用量,按月由留学生个人缴纳或分摊缴纳。
3、学校补贴政策:
凡申请居住宜浩欧景满一年的,每人每年可享受交通补贴500元、水电煤补贴100元。
三、具体搬迁安排:
时间节点 | 对象 | 具体安排 | 负责部门 |
5月31日前 | 全体临港校区住宿留学生 | 到二级学院登记暑期及下一学年住宿情况 | 二级学院 |
6月17日-20日 | 暑期不在临港校区住宿的留学生 | 整理打包个人物品,统一寄存到指定地点 | 二级学院 |
8月16日-20日 | 暑期暂住临港校区的留学生 |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提取行李搬迁至宜浩欧景或校外居住地 | 二级学院、 国交处、 学生处、 |
9月2日-4日 | 暑期不在临港校区住宿的留学生 |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提取行李搬迁至宜浩欧景或校外居住地 | 二级学院、 后服中心、 学生处 |
四、凡申请居住宜浩欧景的,可由学校统一协调变更外来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在校外居住的留学生,搬迁至校外24小时内,须自行到所属派出所办理外来人员临时住宿登记。
以上事宜,请相关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到位,并做好留学生住宿登记汇总,于6月1日前汇总至国交处。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后勤基建处
2016年5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