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做好我校学生赴海外学习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海外学习项目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生赴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现将有关资助金发放及保证金缴纳等事宜作如下安排,请各学院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学生及家长签订《上海电机学院海外学习资助协议书》(详见附件1),书面稿一式两份,二级学院请于4月12日前汇总交至国际交流处。
2.学生缴纳海外学习项目保证金。
(1)学生于2016年4月13日—14日9:00—15:00到学校财务处(行政楼财务大厅)刷卡缴纳。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注:凡有欠费同学请先至财务处缴清相关欠款。
3、二级学院填写《2016年上海电机学院赴海外长期学习学生账户信息汇总表》(附件2),按照要求统计学生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开户行为中国银行或者中国农业银行,同时附上银行卡复印件),以便学校财务处将资助金及时发放给学生。请于4月15日前将汇总表书面稿(需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及电子稿交国交处,电子稿发至qiaoyh@sdju.edu.cn。
4、学校发放资助金。学校财务处将于4月将资助金打入受资助学生账户。请二级学院根据实际受资助学生名单做好《2016年上海电机学院赴海外长期学习学生助学金发放清单》(详见附件3),并于5月5日前交至国际交流处(需二级学院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行政楼115,国际交流处,乔老师,38223033。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电机学院海外学习资助协议书》
附件3:《2016年上海电机学院赴海外长期学习学生账户信息汇总表》
附件3:《2016年上海电机学院赴海外长期学习学生助学金发放清单》
附件4:《2016年上海电机学院赴海外长期学习学生名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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