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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校科研计划(简称“纵向”)项目的管理,及时了解、掌握纵向项目研究进展,更好地服务我校教师开展科研工作,根据«上海电机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我校在研的纵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纵向项目中执行期限在2016年12月之后的项目(不包括2016年以后立项的项目),具体项目及分组见附件。 二、此次检查由科研处主持,将聘请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查和指导,对项目的执行情况给予评价。 三、项目组要填写“上海电机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在2016年5月19日前交给本部门科研管理人员,电子版发至shaoh@sdju.edu.cn。各学院汇总后在5月20日15点前送交科研处。同时要准备汇报用演示文稿PPT(要包括人员分工及团队建设概况)。 四、组织答辩的时间为2015年5月末至6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无故不参加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通报批评并计入诚信记录。
科研处 2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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