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寒假值班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2

各部门、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确保寒假期间值班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2016年寒假值班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1、值班时间

寒假期间(1月24日-2月18日)每周周二9:00-15:00。春节(2月9日)除外。

2、值班部门

  提供师生和社会服务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值班地点和联系方式请于1月15日(周五)前报校长办公室备案并汇总公布。

3、图书馆、保卫处、后勤基建处值班另行安排并自行发布。

4、值班期间安排定点通勤班车,发放值班津贴。

5、安排值班的部门和学院需提前拟定值班计划,值班人员需主动配合考勤。

特此通知。

上海电机学院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