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经上海电机学院二级部门考核领导小组会议通过,自2015年12月起启动我校2015年度二级部门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核工作范围: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二、工作时间节点: 1、12月上旬(10日前)部门、学院完成年度总结和目标责任完成度自评。党办、校办启动满意度测评。 2、12月中旬(20日前),考核部门完成年度目标责任完成度考核和常规工作过程管理质量评价。党办、校办汇总考核成绩。 3、12月下旬(30日前),党办、校办汇总形成考核成绩,提交考核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确定考核结果。根据校部工作思路调研提出的要求,各部门、学院完善并提交年度总结计划至党办、校办。 4、12月底,配合学校考核总体进程发布考核结果。 详细考核办法及考核表格将发至各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教学部负责人工作邮箱。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