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依据《上海电机学院职称评聘教学评议暂行办法》(沪电机院教〔2014〕318号),自2015年起,晋升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评议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为切实做好其中的教学综合评价工作,请二级学院(部)配合做好近三年相关人员的统计工作。 一、统计范围 2015-2017年拟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授和副教授)的人员。 二、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部)将本通知及时传达给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含在外学习进修人员),进行调查摸底。 2.请各二级学院(部)将《2015-2017年拟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统计表》(需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于6月25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学质量科,同时将电子表发送至邮箱:hucf@sdju.edu.cn。 联系电话:38223189 附件:1.2015-2017年拟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统计表 2.上海电机学院职称评聘教学评议暂行办法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教务处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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