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申报公告,上海市哲社“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项目(本项目为省部级)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课题指南已经发布,相关通知见http://www.sh-popss.gov.cn/newsInfo.asp?idval=6044。 一、 项目分类 2015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共设重大课题、系列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四类,各类项目研究内容及选题要求请参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指南》。四类课题面向全市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二、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 2.系列课题、一般课题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 3.青年课题的申报者和课题组成员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尚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社科研究者。 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在研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以及其他国家级、省市级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或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新的市社科规划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5年4月1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系列课题申请人不受上述1、2条款限制,但仍需满足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人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且同一申请人作为负责人或作为课题组成员只可参与一项市社科规划系列课题申请。 4.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若负责人申请的本年度国家级项目获得立项资助,市社科规划课题则不再予以立项。 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项课题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者须在社科办网站的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陆系统即可),完成实名认证,补充(更新)个人资料,填写相关课题申报数据,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请书电子文档打印装订后,送科研处审核。课题申报所需材料(如《学科代码表》等)请从社科办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下载。申请书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者请在2015年4月1日15点前完成用户注册。 2、2015年4月8日15点前完成网上申报提交。 3、2015年4月10日15点前将申请书一式7份(1份原件和6份复印件,原件单独列出)送交科研处。 科研处 2015年3月12日
1.重大课题申报者,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至少承担过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已较好完成;必须至少获得1项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同等水平的奖项;必须提交能反映整个课题研究水平,相对完整的部分前期研究成果。
三、限项要求
四、申报方法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