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1月6日下午,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措施,加快改革创新,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积极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
市委、市政府1月7日上午召开全市加强安全工作会议,通报外滩拥挤踩踏事件善后处置工作进展,进一步部署全市安全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韩正强调,深刻吸取教训落实到行动上,就必须对现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有更加深刻清醒的认识。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短板,一个一个认真梳理,一件一件细致解决。当前,加强全市安全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面提高工作标准,果断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强调,要深刻吸取教训,深入贯彻中办、国办紧急通知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始终把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底线”,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不怕兴师动众,不怕十防九空,不怕得罪人,严字当头,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落实区县、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问责制度,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厉问责、从严处罚。
为进一步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府领导指示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为确保本校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本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要深刻吸取12·31外滩拥挤踩踏事件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预判、预估、预警和应对能力。在近期开展的“平安校园”专项督查基础上,要再次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断地强调、不断地部署、不断地落实,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要严格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对岁末年初特别是“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做到有备无患,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本校安全工作始终受控。
二、职责分工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履行所辖区域内的安全责任。学校保卫处负责本次安全自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体方案拟定、安全信息专报以及所辖单位隐患自查督查情况汇总,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开展对本校的安全督查;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督查本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后勤基建处重点督查食品卫生安全及学生运动安全;后勤基建处重点督查监督管理权限内的项目建设单位或实施主体对已获批的基建、改造、修缮工程在建项目。
三、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1月9日—25日)围绕“平安单位创建”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1.限时整改2014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2015年1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跟踪督办。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强化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市教委2014年12月26日下发的《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沪教委保〔2014〕13号)和2015年1月1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2015年元旦假日期间校园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召开安全会议,落实责任,全员动员,全面部署,人人参与,再次开展一次地毯式安全自查,确保安全隐患一一消除。完善各类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确保安全稳定。
第二阶段(1月26日—2月6日):开展互查、专项检查和抽查。
1.学校保卫处将组织安全重点部位的部门负责同志开展交互式检查,帮助查找问题和漏洞。
2.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危化物品管理、实验室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基建修缮工程在建项目等专项检查,不断规范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3.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求,由主管安全工作校长带队开展“飞行检查”和“回头”抽查,进一步督查各部门、二级学院安全工作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查改不力的部门、二级学院,学校将予以通报,直至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第三阶段(2月7日—28日):围绕寒假、春节及“两会”重要节点,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做好寒假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查处出租出借场所的“三合一”行为;落实防火、防爆、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防一氧化碳中毒,以及校园道路交通防滑等措施。
2.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施设备等冬季事故易发的要害部位为重点,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危险化学品仓库等部位要落实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措施;建筑施工工地要落实防坍塌、防垮塌、防火、防爆、防触电等措施。
3.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对用电用气设施、地下设施、建筑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户外广告灯箱、玻璃幕墙等的安全排查,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加大对学生食堂的食品卫生监控,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加强对本校体育场馆以及设施设备的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和整改,杜绝发生因场馆器械问题引发意外伤亡事故。
5.认真总结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排查重点
按照市政府督查室《关于落实中办、国办安全管理紧急通知和市领导重要批示的督查通知》(沪府督〔2015〕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督〔2014〕3号)要求,提出以下本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内容:
1.检查贯彻落实市政府、市教委下发的有关开展近期安全自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2.检查高层建筑、新建或修缮项目、学生(职工)宿舍、食堂、出租出借等人群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措施、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等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
3.校园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投入及运行情况;
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逃生演练情况;
5.学校租用的班车和学校自有的机动车辆是否检验合格、是否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情况,校舍是否存在结构安全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等情况;
6.学校的食堂卫生、报警装置安装、危房改造、老化电线更换等情况;
7.学校建筑工地是否采取了全封闭管理,学校与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签订安全合同或协议,学校有关部门是否对建筑工地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检查和监管;
8.重点检查平时不大关注、容易忽视的分校区、老校区、合作办学区、出租出借场所、临时租用的办学、住宿场所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从安全工作人员、经费、措施上予以落实,迅速拟定安全隐患自查督查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贯彻落实到一线。
2.着力宣教,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大对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切实开展全员安全宣传教育;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参与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群策群力,共同维护校园和单位平安。
3.突出重点,强化督查。围绕寒假、春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加大“回头看”力度;加强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校内大型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严防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认真梳理校舍房地产权证情况,对违章搭建的建筑要坚决予以拆除,对违规使用的建筑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停用。
4.加强门卫进出人口的管理,加强校园内巡逻。要把好学校大门,核实进校人员身份,对校外人员进校做好登记。由学校组织的活动事先到保卫处备案。巡逻人员,必须加强对校园内的巡逻,对重点场所和重点位置的巡逻,增加巡逻密度。监控人员时刻关注整个校园的动态。
5.完善预案,加强值守,保证信息畅通。要以此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及隐患数据库,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全过程受控;强化应急值守,完善值班制度、突发事件工作流程上报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节假日期间各级领导要带头值班,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临港校区38223344
闵行校区64300980*3084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临港校区38223110
闵行校区60304989或64300980*3081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要认真做好此次安全大检查阶段工作总结,于1月22日前报送自查情况(自查情况报告表见附件);3月10日前,将此次安全大检查书面总结报送学校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人:尹菊香;电话:38223046;传真:38223048)。各部门、二级学院(部)自查情况、书面总结报送情况将记录在案,作为工作考核、先进评比、倒查追责依据之一。
附件:1.上海电机学院安全自查报告表
2.上海电机学院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安全自查报告表
上海电机学院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