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柘中奖学奖教金”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07-08

   为进一步激发和提升我校大学生学习指导中心工作,营造优良的学风,鼓励支持与加强学生学习组织的朋辈辅导,在上海柘中电气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资助下,捐助在上海电机学院设立大学生学习指导中心“优秀小海鸥奖学金”、“优秀辅导教师奖教金”(以下简称奖学奖教金),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报时间:项目和个人申报每年3月,项目评比每年12月

二、资助金额:每年15万元,连续10年,共计150万元。

三、奖励对象:奖励学习指导中心的优秀项目、优秀小海鸥等及优秀辅导老师,以促进加强学风建设,提升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

四、申请对象:

1、经学校认定的参与大学生学习指导中心工作的在校在籍全日制学生,包括学历留学生;

2、经学校认定的参与大学生学习指导中心课程辅导的教师。

五、奖项设置与额度:

奖项设置:全年奖励优秀大学生学习指导活动项目、优秀课业辅导“小海鸥”、优秀指导教师共三类。

(1)优秀指导项目:1万元

奖项设置

数额

奖励

团体奖项

一等奖

1个

1项*2500元/项=2500元

二等奖

3个

3项*1500元/项=4500元

三等奖

6个

6项*500元/项=3000元

(2)优秀“小海鸥”:10万元

学生奖学金

优秀 “小海鸥”

200名

200名*500元/项=100000元

(3)年度优秀辅导教师:4万元

优秀辅导教师奖教金

20个

20名*2000元=40000元

 

六、评比标准基本条件:

1、优秀指导项目:

1)项目在二级学院以及校内有宣传活动,影响较广泛,学生认同度高;

2)项目辅导科目不少于2门,单门课程辅导次数每评选周期不少于25次;

3)项目受益面较广泛,学生需求辅导针对性强,人次不少于200人次;

4)项目有专门指导老师带队,团队内小海鸥人数不少于10人;

5)项目有年度工作计划、督查、具体实施方案和负责人,有年度总结报告;

2、优秀小海鸥:

1)参与指导次数单门不少于20次,积极参加授课学习与答疑;

2)被辅导学生反响良好,无投诉记录;

3)个人成绩优良,无违纪现象;

3、优秀辅导教师:

1)参与辅导次数评选周期内单门不少于5次,或主动组织召集小海鸥进行教学研究或指导答疑;

2)所辅导课程学生反响良好,无投诉记录;

3)所辅导学生课程成绩有重大进步的,优先考虑评选。

七、其他:

1、原则上每年3月份进行项目申报,12月份进行优秀项目和个人评比工作,二级学院公示后报大学生学习指导中心审核,“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讨论审议报校长办公会和上海柘中电气有限公司备案后开展年度表彰与奖励。

2、校学生处保留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本办法自2014年起施行。

 

 

上海电机学院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