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我校学生赴台湾友好院校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8

各二级学院:

   为扩大我校同台湾友好大学开展深层次的教育交流和合作,为学生创造更多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台湾大同大学、台湾朝阳科技大学通过友好协商,就学生交流合作项目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双方交流协议,我校将选派学生于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赴以上三所大学学习。

    一、选拔范围:上海电机学院本科2011级、2012级学生;专科2012级学生。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2、学业优良,GPA成绩应在2.5及以上;

    3、身体健康,无违纪、欠费等记录,符合境外学习的要求;

    4、具有在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

    三、修读专业及课程: 请参见台湾学校网站

    四、学分认定:

    学生须在赴台前选定在台期间学习课程,并获得我校认可。学生返校后凭台湾友好大学成绩单申请学分认定。

    五、修读时间及修读费用: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

 学校  学校官网  学费+住宿费+保险
 台湾朝阳科技大学  http://web.cyut.edu.tw/bin/home.php 约10,000RMB
 台湾大同大学  http://www.ttu.edu.tw/bin/home.php 约14000RMB
 台湾龙华科技大学  http://www.lhu.edu.tw/  约9860RMB

    六、选派人数:每所大学原则上不超过15人

    七、选拔程序

   1.学生根据选拔信息,确定赴台学习课程,填写报名表格,并于2014年4月28日前自愿报名至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  各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并将申请表格于2014年4月30日前交予学校港澳台办公室;

   3. 境外学习项目工作小组讨论并确定赴台交流学生名单并公示,最后报校办公会讨论确定最终名单。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

   乔老师  联系电话:38223033

           联系邮箱:international@sdju.edu.cn

 

   请各二级学院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认真组织开展学生选拔工作。

 

     港澳台办公室    教务处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