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劳动节放假和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5

各部门、二级学院(中心、教学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周四)至5月3日(周六),共3天,5月4日(周日)正常上班。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相关教学活动将作如下调整:

4月30日(周三)执行5月2日(周五)的教学安排;

5月4日(周日)执行4月30日(周三)的教学安排;

5月3日(周六)重修及其他选修课程,调整到5月2日(周五)执行;

5月4日(周日)重修及其他选修课程,调整到5月3日(周六)执行。

请各部门及教学单位安排好相应的教学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教务处、校办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