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4月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周六、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周日)公休,4月5日(周六)公休调至4月7日(周一)补休,4月8日(周二)正常上班。
请各部门及教学单位安排好相应的教学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4年3月20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4月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周六、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周日)公休,4月5日(周六)公休调至4月7日(周一)补休,4月8日(周二)正常上班。
请各部门及教学单位安排好相应的教学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