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5



各二级学院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关于“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规定。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正常学制内)在籍在校退役士兵学生:退役考入、退役复学学生、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分类招考)考入的学生以及专升本学生。

二、资助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填报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一)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

(二)在校本科生或者专科生;

(三)有退役证。

三、资助时间

2023-2024学年季学期

  1. 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期发放1650元(每月发放330元)

  1. 申请流程及材料要求

请符合申请要求的学生登录学校学工系统(https://xsfwpt.sdju.edu.cn/,通过办事大厅或者直接访问地址,输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助学金”模块进行本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申报;二级学院相关老师完成学校学工系统内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逐级审核。(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2

(一)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可在学工系统直接导出,同附件3;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电子稿+纸质盖章签字稿

各学院根据上述条件要求对申请学生完成逐级审核,并在学工系统内导出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点击汇总表打印按钮)的电子稿,打印汇总表的纸质稿后签字盖章(纸质稿信息、电子稿信息与学工系统内的信息请保持一致)

  1. 退役证复印件

复印退役证高清退役证内容页(含姓名、编号、退役时间等信息)纸质稿

上述材料中的纸质稿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事务中心108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605294665@qq.com

二级学院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326周二)

上述流程完成后学生处将汇总表等信息录入上海市资助管理系统,系统生成每位学生的申请表后,届时组织学生进行签字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请仔细阅读附件12中的填写说明。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重视此工作,逾期填报的数据不再纳入统计,后果自负。对于虚报冒领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

地址:学生事务中心108

联系人:蒋萌老师

电话:38223269


:二级学院征兵资助辅导员联系方式

二级学院

姓名

办公室

联系电话

电气学院

岳宁

电气楼315

38223380

机械学院

杨金平

机械楼301

38223362

电子信息学院

史颖超

信息楼213

38223375

商学院

李畅

商学院315

38223378

外语学院

余志鹏

闵行校区三教406

17338108997

材料学院

周子朝

材料楼421

38226172

设艺学院

卢小芳

闵行校区技术中心B515

13701756497

凯劳学院

张艺群

物理楼403

38223057

高职学院

彭麟

闵行校区技术中心B109

64305311


党委学工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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